严重声明:四川成人高考网欢迎您!本网站为【升学堂】旗下网站,主要为四川成人高考,成人教育,成考,函授和成教(大专•专升本•专科)的考生提供报考指导服务,网站信息仅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或四川招生考试网发布为准。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严重声明:四川成人高考网欢迎您!本网站为【升学堂】旗下网站,主要为四川成人高考,成人教育,成考,函授和成教(大专•专升本•专科)的考生提供报考指导服务,网站信息仅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或四川招生考试网发布为准。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辅导!

  一、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概念。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是指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法律规定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的承担。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承担有六种类型。

  

  1.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为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责任承担。《侵权责任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子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第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主要解决的是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后不足部分的责任承担同题。按照该法规定,责任承担分三种情况。

  

  其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1款第1项)。

  

  其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10%的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1款第2项)。

  

  其三,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责任的情形。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第2款)。

  

  2.租赁、借用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责任承担。《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之所以让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是因为使用人直接控制着机动车,更有能力和可能避免损害的发生。但是,如果所有人的过错对损害的发生造成了影响,则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3.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责任承担。《侵权责任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受让人承担赔偿责任。”

  

  之所以让受让人承担责任的原因,是因为受让人控制着机动车,更有能力和可能避免损害的发生。

  

  4.转让拼装或者报废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责任承担。《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一条规定:“以买卖等方式转让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拼装机动车或者驾驶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是违法行为;买卖拼装机动车或者已达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也是违法行为。因违法行为发生交通事故的,转让人和受让人承担连带责任。

  

  5.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的责任承担。《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二条规定:“盗窃、抢劫或者抢夺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承担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

  

  机动车被盗窃、抢劫或者抢夺后,机动车的所有人失去了对机动车的控制,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相反,机动车由盗抢人控制,由其承担责任,既可能激励其避免损害的发生,也体现了对盗抢人的制裁和惩罚。

  

  6.发生交通事故后机动车驾驶人逃逸的责任承担。《侵权责任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机动车驾驶人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该机动车参加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机动车不明或者该机动车未参加强制保险,需要支付被侵权人人身伤亡的抢救、丧葬等费用的,由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后,其管理机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