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声明:四川成人高考网欢迎您!本网站为【升学堂】旗下网站,主要为四川成人高考,成人教育,成考,函授和成教(大专•专升本•专科)的考生提供报考指导服务,网站信息仅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或四川招生考试网发布为准。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严重声明:四川成人高考网欢迎您!本网站为【升学堂】旗下网站,主要为四川成人高考,成人教育,成考,函授和成教(大专•专升本•专科)的考生提供报考指导服务,网站信息仅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或四川招生考试网发布为准。

教育机构伤害责任☀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辅导!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的人或者在精神病院治疗的精神病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损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适当给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