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声明:四川成人高考网欢迎您!本网站为【升学堂】旗下网站,主要为四川成人高考,成人教育,成考,函授和成教(大专•专升本•专科)的考生提供报考指导服务,网站信息仅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或四川招生考试网发布为准。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网站地图 | 联系我们

严重声明:四川成人高考网欢迎您!本网站为【升学堂】旗下网站,主要为四川成人高考,成人教育,成考,函授和成教(大专•专升本•专科)的考生提供报考指导服务,网站信息仅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或四川招生考试网发布为准。

遗赠概念、特征及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成人高考民法辅导!


  一、遗赠的概念与特征

  

  遗赠,是指公民以遗嘱的形式将其个人财产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国家或者集体组织,并于其死亡后发生法律效力的一种法律制度。设立遗嘱将其财产予以遗赠的人为遗赠人;被指定接受遗产的人为受遗赠人;指定遗赠的财产为遗赠物。其特征有:

  

  1.遗赠是一种单方、要式民事法律行为。

  

  2.遗赠是无偿的、死后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3.遗赠的受领人只能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或者国家、集体组织,而且只能由遗嘱指定的受遗赠人受领。

  

  二、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区别

  

  遗赠与遗嘱继承都是公民用遗嘱处分其遗产的行为,都是遗产所有权的转移方式,都在遗嘱人死亡之时开始,具有相似之处。但是,二者之间也有较大区别。根据我国相关的规定,区别主要有如下几点:

  

  1.主体范围不同。受遗赠人的范围极其广泛,可以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公民,也可以是国家、集体组织或者社会团体,但不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而遗嘱继承人则只能是法定继承人范围之内的人,而且只能是自然人。

  

  2.客体范围不同。受遗赠人享有接受遗赠的权利,并不承担清偿遗嘱人债务的义务。当然,受遗赠人必须在遗赠人的债务、税款得到清偿后,才能接受遗赠的财产,遗赠不能影响遗嘱人生前义务的履行。与此不同,遗嘱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应当承担清偿遗嘱人债务及应缴税款的义务。

  

  3.行使方式不同。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2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则应当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4.法律地位不同。受遗赠人不是继承人,没有继承权;而遗嘱继承人是继承人,享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