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声明:
全国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试科目中,考生应掌握“xxx”的相关内容。小编根据全国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试大纲的要求,将该内容归纳为四个方面: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2.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管教、保护的义务,3.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4.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具体如下:
一、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
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
父母对子女的生活和学习应提供一定的物质条件,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父母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无条件的,除了法律另有规定以外,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免除,即使父母离婚,仍应负担抚养义务。父母对成年子女的抚养是有条件的,只有当成年子女没有劳动能力或者因某种原因不能维持生活(如继续上学等),父母才有义务承担。
二、父母对未成年子女有管教、保护的义务
我国《婚姻法》第23条规定,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权利和义务。
三、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我国《婚姻法》第21条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赡养扶助义务的主体是有独立生活能力的成年子女。
赡养扶助的内容是指子女对父母经济上的供养、精神上的安慰和生活上的照料。
四、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我国《婚姻法》第24条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不论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都有同等的继承权。
亲生父母之间婚姻的离异和变化,不影响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继承权。
收养关系成立后,养子女取得与养父母的亲生子女同等的法律地位,可以继承养父母的遗产。
继子女与继父母间形成了抚养关系的,相互有继承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