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重声明:
全国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试科目中,考生应掌握“法定继承”的相关内容。小编根据全国成人高考专升本《民法》考试大纲的要求,将该内容归纳为四个方面:法定继承的概念与特征、法定继承人的范围和继承顺序、代位继承与转继承、法定继承中的遗产分配;其中法定继承的概念与特征包括法定继承的概念和法定继承的4特征,代位继承与转继承包括代位继承的概念和特征、转继承的概念和特征、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具体如下:
法定继承的概念与特征
一、法定继承的概念
法定继承,是指直接根据法律规定的继承人范围、继承顺序、应继份额以及遗产分配原则,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继承方式。
二、法定继承的特征
法定继承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法定继承是遗嘱继承的补充
2.法定继承是对遗嘱继承的限制。
3.法定继承以人身关系为基础。
4.法定继承具有强行性特点,其内容由法律直接规定。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
一、代位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代位继承是法定继承中的一种特殊情况,是指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其位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法律制度。
代位继承的法律特征:
1.被代位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子女。
2.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3.代位继承人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
4.被代位继承人生前享有继承权。
5.代位继承人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6.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不适用于遗嘱继承。
二、转继承的概念和特征
转继承,是指在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继承人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转由其合法继承人继承的法律制度。
转继承具有以下特征:
1.被转继承人于被继承人死亡后、遗产分割前死亡。
2.转继承人可以是被转继承人的所有继承人。
3.被转继承人生前享有继承权。
4.转继承人只能继承被转继承人应得的遗产份额。
5.转继承既适用于法定继承,也适用于遗嘱继承和遗赠。
三、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一)二者的性质不同
代位继承中,代位继承人直接参加被继承人遗产的继承,并且是基于其自身的代位继承权而取得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具有替补继承的性质。转继承则是连续发生的两次继承,是在继承人直接继承后又转由其继承人(转继承人)承受被继承人遗产。
(二)二者发生的事实根据不同
代位继承是基于被代位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的,而且被代位继承人只限于被继承人的子女,其他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则不发生代位继承。转继承则是基于被转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事实而发生。
(三)二者的主体范围不同
代位继承人仅限于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不包括其他继承人;而转继承人可以是被转继承人的任何合法继承人。
(四)二者的适用范围不同
代位继承只适用于法定继承。转继承则既可以发生在法定继承中,也可以发生在遗嘱继承中。